丧葬费领取流程:
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
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
调出死者档案后,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
扩展资料:
上海丧葬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
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
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司法解释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个标准最简明,也最方便。
-丧葬费
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一是死亡注销证明;二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三是火化证,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办理时要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加上15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是要签订相应的合同,同时明确的规定了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或者意外死亡等情况后,其受害人的家属也是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一定的赔偿费用的,在计算赔偿费用时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经济水平决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共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定的待遇。
3、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款第7项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输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冰葬不被人们所接受的原因我认为有两个,价格昂贵和心理因素。其实我认为如果能够将成本降低,冰葬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只要给人们一个适应过程,终究可以推广开来的。
武汉推行的墓葬的新方法是冰葬,这是一种和土葬完全相反的尸体处理方法。冰葬所用到的东西是液氮,一种温度极低的惰性液体。冰葬的时候会将液氮淋在尸体上,因为液氮的特性,尸体的温度会在一段时间后降到零下一百多度。这个时候的尸体会结晶化,变得非常容易碎。然后再用超声波等手段将尸体打成颗粒,这样冰葬就完成了。
冰葬的优势在于不会污染环境,这一点是火葬无法相比的。盛放冰葬后产物的容器也是可降解的,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上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冰葬对于土地的节约倒也一般,毕竟火葬所用的空间也不大。
我认为现在冰葬最大的问题就在成本和心理上。冰葬所用的液氮并不好获得,他是比较昂贵的。而且冰葬过程中会对液氮造成损耗,这也是成本高昂的原因。火葬则没那么多问题,只要火就好。如果冰葬的成本下不了,是很难推广的。
冰葬的心理障碍主要在最好产生的“骨灰”,火葬是将人体烧成灰,而冰葬其实是打碎。在低温下这些东西应该是颗粒状,但是随着温度的升高会发生变化,不知道会不会变成碎肉一样的东西,这也是很多人接受不了的原因。
其实我认为冰葬如果真的成熟的话,推广起来不算太难。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明,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有“火葬”在前。土葬到火葬都推广开了,冰葬的推广应该不会比这个难。
古之人有藏于广野深山而安者矣,非珠玉国宝之谓也,葬不可不藏也。葬浅则狐狸抇之,深则及于水泉。故凡葬必于高陵之上,以避狐狸之患、水泉之湿。——吕氏春秋 《节丧》
▲民国时期葬礼
01
人这一生,无论活着的时候多么风光无限,位高权重,但是死后莫不都是归于尘土,仅有那么一方空间属于自己。没有人能够知道自己死后会是什么样的,能否真的有轮回转世。
有句老话叫做,百行孝为先,深受儒家文学熏染的中国人,对于孝道是非常重视的,亲人在死后,更是需要妥善的安置,办理后事。
▲现代丧葬照片
其实对于丧葬这件事儿,自古以来就是被各路学者激烈辩论探讨过。古时候墨家墨子就曾经说过,出身贵族的人死后,丧葬制度过于奢靡,更有甚者还用活人来陪葬,这些都是非常残忍不正常的,于是墨子就曾经呼吁过,对于丧葬,应该是从简为佳。
但是儒家代表孟子却表示出反对意见,孟子表示,如果亲人死后,家人便将尸体草草处理扔入山林,那么尸体必会遭到野兽的啃食,造成尸骨不全,这对于父母亲人是极大的不尊重,在身死之后也依然无法安息。这种丧葬从简的说法是万万不可以赞同的。
▲后人披麻戴孝祭拜亲人
现如今来看,来自古代这一问题的碰撞,最终还是孟子的儒家学派的说法被大众所接受并流传了下来。而丧葬也成为了一个家族里面重要的大事件。在古代,家中有亲人去世,那么无论是在朝为官还是普通百姓,都有为亡者守孝一说。
魏源·《圣武记》卷一:“十七年二月,·莽依图·军至,乃进围·平乐·。
虽然可能守孝的时间不甚相同,但从实际来看,也都会对守孝之人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毕竟无论是27个月还是三年,这段时间的功名,嫁娶都会被推延。
▲孟子守孝图
02
其实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人们都讲求着身体健全,入土为安。古代时期盛行土葬,而且入殓后的死者尸身,也是要保证完整的,否则死后也将不得安宁。
而在现代,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土地资源也是愈发宝贵,于是乎土葬也就被改为火葬。但是死者身体的完整性也是必须被保证的,如果有断肢,在火化前也会用专门材料将其拼接起来,完整入殓。从这些细节上也能看出,有些传统习俗的影响还是颇为深刻地。
▲传统土葬
不过对于一些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较之于汉族还是有一些差异的。蒙古族有着天葬的习俗,死者去世后,家人们会将死者的尸体放在高处,由苍鹰啄食,寓意为回归长生天。还有水葬、树葬等也是一样。但是对于汉族人民来讲,对于土地有着难以言喻的感情。土生土长,落叶归根。人死后就应该回归于尘土,方是完整轮回。
▲火葬照片
03
现如今即使采用了火葬的方式,但是最后也还是会长眠于地下的一方小天地。虽然火葬较之于土葬,能节省一部分土地,但是火葬排出的大量气体却也对大气层造成了污染。
所以人们也在研究新的丧葬方式来代替火葬。现如今在我国武汉市已经开始使用一种新的丧葬方式,叫做冰葬。但是目前大多数人还是表示难以接受。
▲冰葬示意图
冰葬并不是字面意义上的理解,而是使用液氮冷冻。冰葬后,死者的骨灰可以消散到山川大海等任何地方。液氮的温度极低,在零下196摄氏度,使用冰葬的方式,遗体会被冻得十分坚硬,之后再利用超声波对遗体进行粉碎,成为一堆残渣。这种丧葬方式目前来看可以说是一种非常环保的处理方式了。
▲冰葬
结语
虽说现如今利用冰葬来代替火葬更加环保,可以被广泛推广,但是真的广泛普及,前期要做的工作还是很多的,尤其是人们思想的转变,也是需要时间去调整的。而且在费用方面,冰葬的费用目前比火葬要高,这对于一些经济条件有限的家庭来讲,也将会成为生活中的负担,所以新的方式的推广,仍然需要时间的。
参考资料吕氏春秋 《节丧》《守孝》《韩国教授来汉交流殡葬技术 "冰葬"或将引入武汉》
你可以按照武汉市殡葬管理办法规定处理后事,附上相关条款,要进一步了解,可以在网上查看
第三章 遗体处理与火化
第二十二条 死者的继承人或者受其继承人委托的人可以为其办理丧事;死者没有继承人的,其监护人、遗赠抚养人、其他亲友或者其生前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或者临终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等可以为其办理丧事(以下统称丧事承办人)。
第二十三条 丧事承办人按照下列规定,与火葬场预约接运遗体:
(一)在家中死亡的,自取得死亡证明之时起72小时内;
(二)在医疗机构死亡的,自取得死亡证明之时起8小时内;
(三)在其他地方死亡的,自取得死亡证明之时起2小时内。
火葬场应当按照预约时间接运遗体。
第二十四条 丧事承办人应当凭在区以上卫生部门注册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办理遗体火化手续。
出具死亡医学证明和死亡证明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部门会同市公安、民政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除依法需进行检验、鉴定外,遗体应当自运至火葬场后10日内火化。丧事承办人因特殊情况要求延期火化的,可以向火葬场提出延期火化的申请,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丧事承办人不办理火化手续的,火葬场应当书面或者在本市主要媒体上公告通知丧事承办人限期办理。自通知送达或者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办理的,火葬场可以将遗体进行火化。
遗体火化后超过60日,丧事承办人不领取骨灰的,火葬场可以将骨灰送公墓深埋。
第二十八条 火葬场火化遗体前,应当查验死者的死亡医学证明或者死亡证明、丧事承办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并与丧事承办人共同对遗体予以签字确认。
医疗机构、公安部门、司法部门以及民政部门的救助、福利机构办理火化手续的,应当指派工作人员作为丧事承办人,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火化事宜。
遗体火化后,火葬场应当向丧事承办人或者前款所述机构出具火化证明。
节哀顺变~~~
办理丧事一般程序
一、开据死亡证明:
正常死亡的遗体凭医疗卫生部门所出据的“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五保户或故于家中的老人可凭居委会、村委会出据的死亡证明,到就近的医院换取医疗机构出据的死亡证明。
非正常死亡者或无名尸,凭区县公安、司法部门出据的死亡证明办理火化手续。
二、联系丧事业务点:
家属来人或打电话请与殡仪服务中心联系,确定丧事的时间,选定殡仪馆,预定殡仪车、告别室等事宜。
三、接送遗体:
办理丧事当天,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时间、地点等候殡仪车,同时携带好死亡证明。
四、在殡仪馆:
举行告别仪式,火化遗体后,挑选骨灰盒,最后交纳丧葬费用。如若当日取走骨灰需提前声明。
五、怎样存放亲人骨灰:
包括:骨灰堂、壁式安葬、骨灰深葬、骨灰林、墓地、骨灰撒海
六、祭奠事项:
每年清明前后是传统的祭奠时节。其他时间如春节、鬼节以及死者生日、逝世周年等等都可以祭奠。现在殡葬部门开始实施网上祭奠计划,更方便祭奠亲人。
根据不同情况,遗体火化一般需要以下凭证: 1)武汉市户籍人口及非武汉市户籍中国公民,凭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 2)港澳台同胞,凭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若同时拥有外国国籍的,凭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开具的《外国人死亡证》; 3)外籍人士,凭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开具的《外国人死亡证》; 4)现役军人,凭团以上部队政治处开具的相关证明; 5)因交通事故死亡,除死亡证明外,还需提供交通警察部门开具的《道路交通事故遗体处理通知书》; 6)因工伤事故死亡,除死亡证明外,还需提供劳动监察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证明都需原件。 武汉九峰公墓提醒大家:在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手续完毕后,自殡殓日(即遗体火化日)起算三天后,家属凭领灰证领到武汉殡仪馆领灰处取逝者骨灰。如预先在武汉殡仪馆内购买了骨灰盒,领灰时,工作人员会将骨灰放入骨灰盒一并交给家属。
在古代,古人死后最重视的就是自己是否能留个全尸以及是否能入土为安,尤其是后者,也正是这种安土重迁的思想,让土葬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甚至1911年辛亥革命发起火葬的时候还遭到了全国民众强烈的抵制,在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努力,1985年我国部分地区才开始强制实行火葬。
1997年才得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火葬,然而仅过去了二十多年,就有人提出,火葬即将要被淘汰了,因为在湖北已经出现了一种新的葬法,很有可能会取代火葬,不过也有很多人表示,对这种方式难以接受。1982年我国宁县城南山出土的《墨子》中记载,义渠人早在周代以前就有火葬的习惯,用大火将尸体烧为灰烬。
和我们现在的火葬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古人没有收集骨灰的习惯,然而这只是在小范围内进行,因此就一直没有流传下来,而公元前134年,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将儒家思想放在了正统地位,此后儒家的克己复礼,礼教思想一直充斥在国人的生活中。
有长达两千多年的时间,我国国恩非常重视土葬,直到辛亥革命期间,革命者们认为,这种葬法不仅污染了土壤还不利于国人思想革新,于是大力提倡火葬。结果可想而知,火葬遭到了大家的抵制,但是我们的革新觉悟和执行力度还是非常大的,在经过革命者们长达数十年的争取后。
终于在1985年,江浙一带开始强制实行火葬,由于示范作用发挥的好,1997年我国开始全面推广火葬,到现如今我国国人已经完全接受了火葬,甚至觉得土葬非常大麻烦,不论是思想还是物质经济,都在不断与时俱进。然而近一段时间以来,有人提出,武汉已经出现了一种更为新型的葬法,火葬极有可能再度被淘汰。
这种葬法就是冰葬,21世纪以来,全球气温变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加剧,面对城市中充斥的废气,专家学者们提出了冰葬这种方法。爱斯基摩人是最早采用冰雪解决尸体的,他们将人的尸体直接埋藏在冰雪中,让尸体急速冷冻变硬变脆最后分解掉。
不过我过专家提出的冰葬与此有些不同,是指将尸体放入零下十八度的环境中使其完全冷冻然后再用零下一百九十六度的液态氮让尸体快速脱水,最后用超声波将尸体震成粉末装入骨灰盒中,其实就是以一种更加科学的方法制作骨灰。
这种冰葬比火葬还要环保许多,我国的湖北武汉已经开始进行实验了,已经有很多医院将其纳入死者处理方法,也被小部分的家属所接受,因为社会是与时俱进的,新思想永远会代替旧思想,不过也有部分网友表示无法接受,觉得这种葬法没有经过时间的考验,还不是很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