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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开车把母亲掉到了可以报医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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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儿子开车把母亲掉到了可以报医保吗导读:医疗保险报销的种类: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

医疗保险报销的种类: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注: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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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琐事驾车撞伤母亲,致母亲不幸死亡,依据法律女子涉嫌故意杀人罪,可能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女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在辽宁庄河发生一起开车撞人事件,该案件造成一人死亡,这案件引人关注的原因在于两人的关系。根据警方发布的通报能得知两人是母女关系,女儿因琐事与母亲发生争执,就驾车将母亲撞伤,最终致其死亡。

这起案件发生在某宾馆门前,从监控视频中能看出,当时母亲站在女儿开的黑色轿车前,女儿不顾母亲安全撞向对方,母亲被挤在车下。

母亲倒地不起后女儿不知道是害怕还是无情,她直接开着车扬长而去,当场有好心市民报了警,等母亲送去医院后还是没有挽救回来。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对女子进行逮捕,女子开车企图逃逸,最终被民警堵截逮捕归案。女子已经37岁,应该懂得理智,当她踩着油门撞向母亲时难道就没有一丝悔意。

女子开车撞人的行为看似属于交通肇事事故,实则更像是故意杀人罪。一般交通肇事事故属于主观不故意,是对自己过于自信的一种过失行为。

在本案中女子交代与母亲发生了争执,所以就用车撞向了母亲,这明显属于主观故意行为,很符合故意杀人罪

女子依据法律该如何判呢

下面咱们来看看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条件有哪些?故意杀人罪又该如何判呢?一般构成故意杀人罪有三个客观要件,分别是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违法的和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造成受害者死亡。

本案中女儿的行为十分冲动,她驾驶着车直接撞向母亲,她应该清楚这个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用车撞人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母亲又因为伤势过重不幸离世。

综上来看女儿的行为十分符合故意杀人罪,作为女儿对母亲痛下杀手,看着母亲倒地不送母亲就医,反而转头逃跑,这样的行为情节十分恶劣。

依据《刑法》规定,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重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报道现有的资料来看,女子的行为构不成“情节较轻者”,很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

女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以及将会面临哪些法律后果,需要等待案件调查清楚后由法院定夺。女子的行为也给我们了一个警示,遇事千万要冷静。

综上所述

女子因琐事与母亲发生争执,结果驾车撞伤母亲致其死亡。依据法律规定,女子涉嫌故意杀人罪,而且情节比较恶劣,很可能会判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

先说一下结论,这种情况下自己开车送医是不违法的。

很多朋友看到这个问题肯定会想当然的以为这就是妥妥的酒驾,当然已经违反了法律,有可能还涉及到刑事责任。然而事实并不是大家想象的这样。

先来和大家分享一个案例。王强(化名)给老婆庆祝生日,非常的开心。在饭桌上喝了很多酒,但是到了当天晚上的11:00,老婆突然口吐白沫不省人事,这下可把王强急坏了。于是他赶忙拨打120,但是却被告知120要一个小时之后才能够到达。而周边的亲戚朋友都不会开车。王强没有办法,只能够选择自己开车把老婆送到医院。但是就在送医的路上,却遇到了查酒驾的交警。一吹直接显示酒精含量高达180mg/100ml。

王强的老婆最终被交警帮忙送到了医院,经过救治并无大碍,几天后就出院了,但是王强却没有这么幸运了。公安机关部门以危险驾驶罪立案,检察机关对其提起了公诉。但是案件到达人民法院审理的时候却出现了反转,最终人民法院判处王强无罪。

本来酒驾是很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在遇到某些特殊情况时,却没有那么的绝对。王强的老婆突然不省人事,而周边的朋友又没有人会开车,此时王强虽然喝了酒,但是为了救助老婆而损害了公共安全,这种情况就属于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

在此次案例中,张三的老婆现在已经不省人事了,此时酒驾和救助一条人命相比较来说自然是救助人命的权益要更大一些,因此最终人民法院判决王强无罪。

除了紧急避险的说法之外,还可以从义务的角度来讲。张三救助自己的老婆是属于法定义务,而喝酒不开车也属于法定义务,这两种义务出现冲突的时候,当然是救助老婆的法定义务,要大于喝酒不开车的法定义务,因此从这种角度来讲,张三也是无罪的。

很多法律问题其实不需要技术,不需要理论,不需要特殊的分析,只需要从常识的角度去考虑就可以了。老婆现在有危险,但是我必须要遵守喝酒不开车的法律,因此我不送老婆去医院,这种情况显然是不成立的,是有悖常识的。

再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张三是给小三庆生,这种情况属于紧急避险吗?这种情况也是属于的,虽然从义务冲突的角度来讲,张三救助小三不属于法定义务,而是属于道德义务,而喝酒不开车是法定义务,法定义务大于道德义务,但是小三是一个生命,为了救助一个生命而违反了公共安全,也是属于紧急避险,因此即使张三冒着酒驾的风险,送小三就医也是属于紧急避险的,最终还是会被判处无罪。

不过这所有的一切都有一个前提,就是张三拨打过120,周边的亲戚朋友全部都不会开车,只有满足这些前提才能够被定义为属于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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