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醉驾对小车的过户不会产生影响的。当事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但承担责任的主体是醉酒驾驶的驾驶员个人而不是所驾驶的车辆,只要该车辆没有被公安机关扣押的,就可以正常地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应该负责,由丈夫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力赔偿,妻子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醉驾本身是非常严重的情况,一般如果醉驾被执法人员发现或醉驾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醉驾的驾驶员都会受到严重的处罚,可根据下面的内容判断妻子是否要为丈夫的醉驾负责任。
法律分析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的过错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的个人财产不足赔偿的,可依法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部分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7年3月23日晚,杭州萧山区交警查获一起醉驾。司机吴某38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642毫克/100毫升,称晚上喝了点土烧酒,孩子突发高烧,想了想还是开车送去医院。
晚上8点20分,一辆蓝色小货车开来,司机吹完气,“红蜻蜓”立即“爆灯”。又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结果是1772毫克/100毫升,超过醉驾标准2倍多。
吴某表示,晚上7点老婆接9岁的儿子上完补习班回家,孩子说不舒服,脑袋烫烫的。他赶紧开车带老婆、孩子去附近卫生院,值班医生量了体温,40 !说要挂盐水,最好到大医院,于是他继续开车,准备到瓜沥二院。
吴某妻子坐在副驾驶座,我看孩子趴在她怀里昏睡,就让她先带孩子看病,吴某涉嫌醉驾,按程序要带他去抽血检查。
交警将吴某带到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结果是1642毫克/100毫升,超过醉驾标准2倍。而且,吴某之前因醉驾被吊销驾照,目前属无证驾驶状态。目前,吴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事拘留。
大家都为人父母,孩子生病肯定着急,但再急也不能酒后开车,这不仅对自己不负责,更是对家人不负责。当时吴某妻子坐在副驾驶座,抱着孩子,如果发生意外,很容易酿成恶性事故。
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一律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看守所按照人民法院判决书规定的期限执行期满,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但家属生病不能成为提前释放的条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二百六十二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