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与妻子:发妻改嫁,继室忠贞
岳飞一生廉洁,清心寡欲,素无侍妾,他曾对送给他名姝的吴玠(抗金名将)说:“敌未灭,何以家为?”但是,在他清廉的一生中,却与三个女子,或有份无缘,或无缘无份,或有缘有份。
第一个女人:岳飞的第一个女人是刘氏,她也是岳云和岳雷的生母。对岳飞而言,刘氏应该算是有份无缘的女人。刘氏与岳飞大约于徽宗政和八年(公元1118年)结婚,这是根据岳云出生在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六月,推算出来的。可惜,此女在岳飞带军驻扎外地,不能安份守节,先后两次改嫁。《会编》是这样描述刘氏的:“飞执兵权之日,遣使王忠臣往楚州韩世忠处下书,得回书欲归。临行世忠嘱之曰:‘传语岳宣抚,宣抚有结发之妻,见在此中嫁做一押队之妻,可差人来取之。’忠臣回,密报飞以世忠语,飞不答,世忠上闻。飞奏言,‘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侍老母,不期,妻两经改嫁,臣切骨恨之,已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上令报行。”
《要录》也有相似的记载:“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六月丁卯,飞之在京师也,其妻刘氏与飞母留居相州,及飞母渡河而刘改适,至是在淮东宣抚使韩世忠军中,世忠谕飞复取之,飞遣刘钱三百千。丁卯以其事闻,具奏:‘臣不自言,恐有弃妻之谤。’诏答之。”
《会编》的记载比较详尽:韩世忠告诉岳飞派来下书的王忠臣,岳宣抚的结发妻子嫁给了自己手下的一个押队,并让王忠臣回去转告岳飞,快点来接结发妻子回家。岳飞听到王忠臣的密报后,不作回答。结果,被韩世忠上奏到了皇上那里,皇帝问起原因,岳飞迫不得已上奏说:“当初渡河的时候,把妻子留在家中侍奉老母,没料想,这厮竟然改嫁两次,我真是恨之切骨。已经派人给她送了五百贯(宋朝二贯便够三口之家一月之用,五百贯是一笔巨款),来帮助她家用,天下人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原委,我若自己不说,恐怕会有抛弃妻子的谤言流传。”
于是,面对皇帝的撮合,岳飞也只有用硬邦邦的“切骨恨之”四个字加以回复。毕竟是她先负了他,像岳飞这样血性的男人,对于这样女人所执的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态度,多少旧日耳鬓厮磨的往事,都因这个女人的背叛,而化作子虚乌有。
或许刘氏就像金庸笔下的马春花,身为一个农妇却有几分艳丽的姿色,于是被一个王孙贵胄看上,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的逃离了清贫的家庭,投入王孙公子的怀抱。然而,那个公子,也不过是将她当作玩物,轻易的抛弃了。她终究还是再次落入了下里巴人的手中,继续过着穷困的生活。只是,在接过那五百贯的巨额资助时,不知她的心里是否有不甘与羞惭……
第二个女人:这个女人其实不算什么,是一个和岳飞无缘无份的女人,只是因由别人送到岳飞家里,而被传成为风流韵事而已。
这件风流韵事发生的年代不详,大约应在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平杨么之后,至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淮西兵变之前(因为在这个阶段黄纵出任的岳飞主管机宜文字),见《金佗稡编》,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公家(岳飞家)素无姬侍,先父被檄差出,远方妄传公纳士族之女以为妾。先父以告,公曰:“四川吴宣抚尝遣属官来议军事,某饭之,彼惊讶某之冷落,归言於吴宣抚。吴乃以二千缗买一士族女,遣两使臣妻送来。某令其立于屏后,告之曰:‘某家上下所衣麻布耳,所食齑面耳。女娘子若能如此同甘苦,乃可留,不然,不敢留。’女乃吃然而笑,某曰:‘如此则不可留也。’遂遣还之,初未尝曾见其面也。”
翻译过来就是:岳飞家里向来没有姬妾侍奉,有一天黄纵出远门干公务,在很远的地方都听到岳飞纳士族之女为妾的传闻。黄纵回来以后赶紧询问岳飞,岳飞说:是这么回事,四川的吴玠宣抚(另一中兴名将,与岳飞同级)派人来我这里议论军事上的事情。我请来使吃饭,他诧异我饭桌上的冷落,回去就告诉了吴宣抚说,就算岳飞没有这么奢靡,起码总要有一个色艺俱全的艺伎出席陪酒吧,可是居然没有一个人。于是,吴玠就破费两千缗(贯),买了一个士族女子,并派两部下的妻子送女子过来交给我。我知道这事情后,没有见这位名姝,只是让她立在屏风后面,我告诉她:“我们家上上下下皆穿麻布衣,吃的也只是咸菜粗粮,女娘子若能和我同甘共苦就留下,如若不然,不敢留,还是请回去吧。”那个女子只是在屏风后吃吃的笑。我说:“既然如此,则不可留。”随后,我就让她回去了,从头到尾都未曾见面。
在这里,需要略微了解一下宋代风气,据《宋朝事实类苑》记载,石曼卿赴豪门宴会,酒菜并不放在桌子上,而是一妓捧着一个盘子,轮流上来敬客。所以,吃饭的时候每个人前面都是一溜艳妆美女。这也是宋代的官场风气。
再看岳飞,他不是把女子当作玩物,而是对自己身边女子的要求“同甘共苦”,若不能做到,宁可舍弃别人白白赠送的美女!这在那个年代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话说回来,岳飞有了刘氏的前车之鉴,这回送走这个美女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了。
第三个女人:说了两个与岳飞有份无缘和无缘无份的女人,接着要说的就是与岳飞“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李娃了。如果没有那场“莫须有”的天大冤案,相信他们是可以实现“与子偕老”的。
李娃在岳飞孙子岳珂编的《鄂国金陀稡编》中,是这样记载的:“李氏,名娃,字孝娥。奉其姑有礼度,又能筹理军事。先臣出军,则必至诸将家,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在宜兴日,先臣尝召至行在,部下谋叛,李氏得之,不言。一日,会诸将于门,坐告之,捕斩叛者,一军肃然。”
《金佗续编》在《先祖妣李氏复楚国夫人告》中这样形容李娃:“前楚国夫人李氏,柔洁以为质,俭勒而自修,处安荣不闻骄妬之愆,居患难不改幽闲之操。”
据考证,李娃在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居宜兴,生岳霖,则应在建炎二,三年间嫁岳飞。她比岳飞年长两岁,嫁时已有二十八、九岁。
李娃是个非凡的女人,既能执礼侍奉婆母,又能统筹署理军事。岳飞出征,李娃一定会到部属家中,安抚其妻子,以恩交结部属,使部下热爱岳家军。在宜兴的时候,岳飞不在军中,李娃听说岳飞的某个部下打算谋叛,她一声不吭。直到一日,布置妥当,才齐集诸将,当众宣布了调查结果,将毫无防范的叛将捉住斩首,全军肃然起敬,完全是巾帼英雄的风范。
周密在《齐东野语》中是这样记载这位巾帼英雄:有一次,岳飞出兵,留在后方军营的李娃听说岳飞打了败仗,急忙命令一位亲将带兵救援。没想到这个时候,岳飞却得胜而归,他诧异的问这名亲将怎么回事。亲将说,奉夫人的命令去救援太尉。岳飞闻言大怒,你怎么可以听从他人的命令,于是,把这个亲将斩首示众了。
《齐东野语》是在宋末写成的,能有这则传闻,至少说明李娃在人们心目中,多少是有几分英武男儿风,且颇有管理才能的一个女人。也许正因为如此,岳飞才对李娃严加管束,后来就只许她对部下“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了。呜呼,宋史上又少了一位梁红玉般的奇女子。
从绍兴十一年至绍兴三十一年,在这二十一年的流放日子中,李娃带着岳飞的子女在岭南艰苦度日。他们遭受的是对流放人员最为严厉的编管刑,严格限制人身自由,需要每月到监管人处呈身。在这样的境遇中,李娃也能够“居患难不改幽闲之操”。
当然,李娃除了有这么多美好的品格外,还相当有女人味。
宋朝的衣着仍以丝织品和麻织品为主,棉花产量颇少,棉织品视为稀珍。当时所谓的“布”,是专指麻布,穷苦百姓没有能力穿戴丝绸,只能用粗麻片裹身。很早以来,“布衣”就成了平民百姓的代名词。据《金佗续编》记载,岳飞平日只穿麻布,不着绸缎。有一回,他看到李娃穿着缯帛的衣裳,此衣虽非高等的绫罗,但岳飞已经很不高兴了说:“吾闻后宫妃嫔在北方,尚多窭乏。汝既与吾同忧乐,则不宜衣此。”从此以后,全家人再不敢穿戴丝绸了。
有这样一个极品女子,真不知道是岳元帅几世修来的福气,在岳飞去世后的三十五年中,当李娃以优雅的姿态,笑对人世间至深的黑暗与苦难时,她确实无怨无悔。可惜,她没有等到岳飞平反昭雪的日子,就在丈夫平反的前两年,这个岳飞生前的贤内助,岳飞死后的苦命女人去世了。享年七十五岁。
这就是岳飞生命中的三个女人。
“你要一双鞋子,给你一双袜子”,这是一篇文章的标题,讲的是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小时侯的故事,故事很是感人,尤其是故事中史密斯先生对林肯的做法,给人启发,并值得所有家长和老师们深思和学习……
在圣诞节的前夜,史密斯先生在自家鞋店玻璃橱前发现了一个捡煤屑的穷小子,衣衫褴褛,穿着一双早已“千疮百孔”并极不合适的鞋子,正盯着橱柜里精美的鞋子,眼睛里饱含着一种莫名的希翼。这就是当时只有八九岁光景的林肯。当史密斯先生问林肯:“我能帮你什么忙时?”林肯回答:“我在祈求上帝赐我一双合适的鞋子。”面对林肯的要求,史密斯先生没有接纳其夫人的建议,直接送给林肯一双鞋子,而是拿出一双橱柜里最好的袜子,并告诉林肯:“孩子啊,真对不起,你要一双鞋子的要求,上帝没有答应,他说,不能给你一双鞋子,而应当给你一双袜子。”当林肯的脸上布满失望与伤心的神情时,史密斯先生边用温水给他洗脚,边给林肯说了一番让他终身受益的话:“孩子,我们每个人都会对心中的上帝有所祈求,但是,他不可能给予我们现成的好事,就像在我们生命的果园里,每个人都追求果实累累,但是上帝只能给我们一粒种子,只有把这粒种子播进土壤里,精心去呵护,它才能开出美丽的花朵,到了秋天才能收获丰硕的果实;也就像每个人都追求宝藏,但是上帝只能给我们一把铁楸或一张藏宝图,要想获得真正的宝藏还需要我们亲自去挖掘。关键是自己要坚信自己能办到,自信了,前途才会一片光明啊!就拿我来说吧,我在小时侯也曾祈求上帝赐予我一家鞋店,可上帝只给了我一套做鞋的工具,但我始终相信拿着这套工具并好好利用它,就能获得一切。二十多年过去了,我做过擦鞋童、学徒、修鞋匠、皮鞋设计师……现在,我不仅拥有了这条大街上最豪华的鞋店,而且拥有了一个美丽的妻子和幸福的家庭。孩子,你也是一样,只要你拿着这双袜子去寻找你梦想的鞋子,义无返顾,永不放弃,那么,肯定有一天,你也会成功的。另外,上帝还让我特别叮嘱你:他给你的东西比任何人都丰厚,只要你不怕失败,不怕付出!”
史密斯先生的一番话,可谓影响了林肯的一生,三十年过后,昔日的穷小子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有名的总统。
读罢这个故事,我们不能不为史密斯先生充满智慧的话语所折服,他那比黄金还贵重的话和一双袜子激活了林肯生命的自信和不屈,并开启了林肯去追求实现自己的梦想的大门。试想,如果当时史密斯先生出于同情和怜悯,直接送给林肯一双温暖和漂亮的鞋子,那么,有可能林肯就会逐渐习惯于在自己困难时首先想到向别人求救,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自己消极地等待、被动地接受,从而成为生活没有方向和目标,不能主宰自己人生的人。
对照史密斯先生,不知我们做家长的是否有所感悟,也许我们对自己的孩子过于呵护,过于担心和忧虑,怕孩子吃苦、怕孩子受累、怕孩子有委屈……,太多的担心让我们总想为孩子包揽一切(从物质到精神),如此,我们的孩子就会从小时侯的饭来张嘴衣来伸手到长大后的无助、无能和无为,我们的孩子在我们的过度保护下会慢慢失去自己拼搏、生存的能力,他们的一对展翅飞翔的羽毛将越发柔弱并最终退化。我想,我们做家长的,应该学习史密斯先生,要从孩子保姆、书童、秘书等的角色中转变过来,要成为孩子生活的指引者、设计者和启迪者,要给予孩子对他终身发展有益的东西,要帮助孩子学会如何设计和选择自己的人生,要树立孩子为实现自己理想而努力奋斗的决心和信心,要教会孩子解决问题的方法而非直接告知问题的答案,因为“授人以渔”远远好于“授人以鱼”。
岳飞是中国古代最优秀军事统帅、民族英雄,他在国家深陷外族侵略的情况下,挺身而出,有效打击和阻挡了女真人对南宋的进一步侵略,并喊出了“直捣黄龙”的提气口号,可惜却被贪图安逸的宋高宗和秦桧生生害死。不过,也正因为岳飞身上莫大的悲剧色彩,使他成了中国历史上最让人尊敬的英雄人物,但另一方面,岳飞的感情生活也是比较不幸的。
岳飞的军事成就非常大,他率领的岳家军军纪严明,赏罚清楚,同时他还特别体恤部属,以身作则,当时“岳家军”不仅喊出了“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的口号,而且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就连金兵都发出了“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感叹。可在另一边,也就是岳飞的后院却频频出现问题,且不说南宋大家庭宋高宗和秦桧等投降派的各种阻挠,就连岳飞小家庭也出现了问题,后来甚至发生了岳飞被老婆甩掉另嫁的苦情戏,着实让人感叹!
史载,岳飞一生共经历两次婚姻,第一次是16岁时娶了一位刘姓的农家女,二人刚结婚时比较恩爱,并且很快就生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岳云,可在这往后,又过了七年,他们才生育第二个孩子岳雷。可见,这期间他们之间聚少离多的现象多么严重。也正因如此,刘氏见岳飞在自己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又离家投身到军队,以致贫困的家庭负担都落到她一人的肩上,加之当时汤阴县又被金兵占领,所以刘氏一狠心就撇下两个孩子而改嫁他人。就这样,堂堂的大英雄岳飞遭到了妻子的抛弃,真是可叹!
可刘氏也是个苦命的女人,她后来改嫁的男人竟是韩世忠军中的一个小官,韩世忠得知后,还曾叫岳飞娶回刘氏,但岳飞只是“差人送钱五百贯”,以了结这段感情。
岳飞娶的第二个女人名叫李娃,字孝娥,二人是在战乱中相识,大约在建炎二、三年(1128或1129年)间结婚,也就是大概被刘氏甩掉不久后,岳飞就正式娶了李娃为妻。岳飞与李娃感情非常和睦,二人共育有岳霖、岳震、岳霭(霆)三子。岳飞被害死后,李娃被流放到南,她坚持着将儿孙抚养成人。岳飞的冤情被昭雪后,李娃和三个儿子得以北归,后来到了75岁时病逝,葬于江州(今江西九江)。
岳飞一生在婚姻生活问题上是非常严肃的,要知道在那个年代,身为大将军身边妻妾成群是很平常的事,与他同时代的几个带兵的将军,如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吴等都比岳飞的妻妾多,其中的吴更是以好色闻名。据说,吴在自己好色的同时,也没有忘了照顾一下岳飞,有一次,他曾特地送岳飞送去一个美貌女子,结果被岳飞原封不动送了回去,并对身边人说:“国耻未雪,圣上宵旰不宁,岂大将宴安取乐时耶!”
岳飞的高尚品质令人不得不敬佩,他后期虽身居高位,却丝毫没有倚仗权势过上奢侈生活,或贪恋女色,一生过着俭朴生活,并且没有纳过一个小妾。这样一个把自己全部身心都献给朝廷的人,最后却为朝廷所不容,岂不悲哉?(文/讲史论教)
岳飞妻子:谁是岳飞的妻子?岳飞李娃之妻是岳飞的第三任妻子。岳飞是个什么样的女人的妻子李?
岳飞岳飞的妻子李娃在宜兴生活了四年,生下了林悦,所以她应该在两三年后嫁给岳飞。岳飞岳飞的妻子李娃比岳飞大两岁。她结婚时二十八九岁。
岳飞岳飞的妻子李娃嫁给岳飞时,已经二十八九岁了。宋代女性二十岁前出嫁的较多,也有二十岁后出嫁的,但情况比较特殊。
一个是上等人家的女人,懂书懂礼,被父母当成摇钱树卖。结果,她辜负了自己的青春。这些女性中的大多数既有才华又英俊,这对他们来说,出身不高也不低是很尴尬的。另一种女人是再婚!如果岳飞的妻子李娃真的是再婚,就足以说明这个女人是相当有技巧的,能够在乱世抓住已经掌握一方兵权的将领,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另外,也足以证明岳飞不是一个只看重女人的伪君子贞操。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加复杂。岳飞不在军中,还有李娃、岳飞夏侯_的妻子什么也没说,当她听说岳飞他的下属计划造反。这不是直到安排妥当,召集了所有的将军,公开宣布了调查结果,毫无防备的叛乱者被抓住并斩首。这是女人中诸葛的风范吗?细心的还八卦了一下齐东野语的这个女主角。
有一天岳飞出兵,留守后方军营的李娃听说岳飞战败,赶紧命一名亲将领兵救援。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岳飞凯旋而归,他惊讶的问这个亲将军怎么了。亲爱的,我我要奉内人之命去救邱。岳飞听了大怒。你怎么能服从别人的命令?所以他把这么一个至亲斩首了。
唐这个史料的真实性不用担心,因为齐东野语写于宋末。有这个传言的事实至少说明岳飞李的妻子李娃给人的印象有点英雄气概。她很有头脑,是一个很有管理才能的女人。然而,也许正因为如此,岳飞对李娃才严加限制。后来只允许她爱抚妻子和儿子,以博取她的欢心。
至于岳飞妻子李娃流亡绍兴十一年到三十一年,都是岳飞妻子李娃领着岳飞夏侯_的孩子在岭南生活了二十一年。他们因放人而遭受最严厉的监禁刑罚,严格限制人身自由,每个月都需要向监管人自首。在这样的情况下,它真的是王风格能够在不改变你的休闲的情况下留在麻烦中。
当然,岳飞的老婆李娃,除了有那么多美好的东西,还挺有女人味,就是阴柔。穿越岳飞申斥,我们可以大致理解李娃在当年谁得罪了郑绪岚的重压下,她温柔细腻的女性风格。